河北外国语学院校歌征集启事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优势及优良传统,是引领学校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在新学期,为彰显河北外国语学院办学成就,汇聚河外办学资源,夯实师生思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及海内外校友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坚定师生文化自信,现向校内外公开征集河北外国语学院校歌。
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河北外国语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1. 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河外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精神内涵、是师生风貌等。2.歌词要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立意深远;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易于传唱,催人奋进,能够融合河外的办学传统,又能体现河外人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追求。3.歌曲长度控制在5分钟以内,意义深远、催人奋进,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歌曲需适合独唱、重唱、合唱等不同形式的表演。4.校歌曲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歌词、歌名须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5.参与者须将歌曲以录音小样MP3、MP4格式提交。6.应征作品须附引用出处等创作说明内容,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征得作者同意后,学校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将归河北外国语学院所有。署名权归作者所有。8.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团队人数不得超过8人。作品请发送至:1023120332@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河北外国语学院校歌投稿-姓名-单位-学生/教师/校友/社会人士。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河北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上公布。校歌作品征集分设录用奖1名、入围奖4名和纪念奖若干,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注: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外国语学院党委宣传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