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6/14 17:09:56 访问次数:7055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冀发改公价【2020】1828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4日—6月24日
意见反馈邮箱:hwcw003@126.com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21年6月14日
上一信息:河北外国语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区设施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