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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发起“线上学习民法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4/19 11:32:54 访问次数:3582

为响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发起“线上学习民法典”活动,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广大师生可通过“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等微信公众号平台,查阅、学习民法典有关资料,观看民法典视频。


(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


要求:各学院广泛组织师生学习,并于531日前,将相关影像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宣传部邮箱1023120332@qq.com,邮件命名为“学院+线上学习民法典”。




为响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发起“我与民法典”主题征文活动,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别

“我与民法典”主题征文活动分高校学生组、高校教师组两个组别进行。

二、作品内容

围绕民法典,结合学习、生活、工作,释法治精神、谈认识看法、说作用影响。文章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真实。作品体裁不限,要求原创,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格式要求

题目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设置为1倍行距。字数要求1200-2000字。

四、活动步骤

1.注册学习:4月13日至57日,师生登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微信公众号注册学习,并撰写主题征文。 (活动注册二维码)

2.作品上传:5月8日至19日,完成学习的教师和学生上传征文作品。

3.评选推荐:5月20日至30日组织开展网络评选。两个组别得票数前300的征文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评。

4. 省级终评:6月14日至27日,进行评审,并按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130个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奖项公示

最终获奖名单在“河北教育发布”“河北司法行政在线”“河北普法”“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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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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